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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註證書
發布單位:考選處第二科 發佈日期:112/08/01

本院為服務考試及格人員,對領有本院所核發之各類證書(樣式如附件),因姓名、性別、出生日期及國民身分證字號等證書資料依法變更者,可申請證書改註。 相關申請表格,申請人可逕由本網頁下載列印,於填妥申請表後,檢齊附件,向本院申請辦理。郵寄地址:116臺北巿文山區試院路1號, 考試院考選處第二科收,聯絡電話:(02)82366212。 通信辦理證書相關服務期間,為自本院收文日起3個工作天完成並以掛號郵寄申請人。 申請人申請補發、改註作業,若有急需,可親自或委託他人(須檢附委託書來院辦理,隨到隨辦,1小時內辦妥。現場辦理收件時間為周一至周五早上9時至11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 。 申請手續及應備文件詳如申請表 。

及(合)格人員收到本院電子證(明)書已製發之電子郵件通知,即可至本院國家考試及格證書服務網(網址https://mycert.exam.gov.tw/)或數位發展部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臺(網址https://mydata.nat.gov.tw/)驗證身分後進行下載,自行儲存、列印或提供查驗。另數位發展部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臺,有提供以手機門號+健保卡卡號的免插卡身分驗證方式,以手機或電腦進行電子證(明)書下載,客服電話0800-009-868。開啟電子證(明)書密碼,請輸入該電子證(明)書發證日期當時,您的身分證統一編號、居留證統一證號或護照號碼。

專技人員職業證書之申辦,請逕向原發證職業主管機關申請。醫事人員醫事證照之核發機關為衛生福利部(網址 https://www.mohw.gov.tw電話(02)85906133)